漣水河綜合治理工程拆遷安置小區(一期)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漣水河綜合治理工程拆遷安置小區(一期)監理已由婁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人為婁底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天潤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名稱:漣水河綜合治理工程拆遷安置小區(一期)監理;
2.2 建設地點:婁底市婁星區
2.3 項目概況:完成項目用地范圍內土地平整和趙家港安置基地(地塊A)、二中教師村安基地(地塊B)內正負零以下的基礎建設、供配電、給排水、綠化、停車場、道及廣場硬化、照明、公共區配套建設安置基地區域外給排水、電力管道、道等配套建設。安置基地規劃總用地面積為31867.56㎡(47.79畝),其中趙家港安置基地(A地塊)用地面積為8875.56㎡(13.31畝),二中教師村安置基地(B地塊)用地面積22992.00㎡(34.48畝);安置基地總建筑面積為38452.99㎡,其中趙家港安置基地(A地塊)建筑面積為11990.43㎡,二中教師村安置基地(B地塊)建筑面積為26462.56㎡,總安置人數251人。
2.4 服務期限:與施工合同同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需具備并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被授權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格式見響應文件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其他說明(非法人組織參與響應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3.2 特定資格條件:投標人應具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或者“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未實行登記制度改革的證件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使用。
3.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參照《政府招標非招標方式實施細則》中的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招標評審。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標人可于即日起至2021年 4 月 21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時間),攜帶相關資質證明材料一套(招標公告第3條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到湖南天潤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婁底市婁星區大新社區服務中心四樓)報名,只有上述資料齊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條規定的潛在投標人才允許購買招標文件。(★)
6.2招標資料每套售價人民幣400元,購買招標文件時繳納,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書面發布方式。
7.響應文件的遞交
7.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21年 4 月23 日15時 00分,地點為婁底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526會議室。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否則,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8.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管機構監督。監督機構為:婁底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
9.聯系方式
采 購 人:婁底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劉暾晴
電 話:18673801968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天潤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婁底市婁星區大新社區服務中心四樓
聯系人:廖橋梁
電話:1597380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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